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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鄉「福德寶塔」等違章納骨塔乙事說明

有關台端詢本縣八里鄉「福德寶塔」等違章納骨塔乙事說明如下:

回覆單位:民政局 
回覆日期:910422 
聯絡電話:02-29686898 
回覆內容:敬啟者:
  一、 臺北縣政府何時接管:
  (一) 自民國八十六年以前該區為林口特定區由省住都局主管,自八十六年底才由臺北縣政府接管轄內八里觀音山區「建築管理業務」。
(二) 目前該特定區仍屬林口特定區風景專用區,權責單位是交通部觀光局(之前為觀音山風景區管理所管轄,已因觀光局組織條例修正之公布施行而裁撤)。
 
  二、 拆除的立場:
  (一) 上開違章位於林口特定區風景專用區內,交通部觀光局觀音山風景管理所前為解決其管轄區內違規使用喪葬納骨塔情形,依「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有關規定,草擬「觀音山風景專用區原有違規使用及新設置之喪葬靈骨堂專業輔導計畫」期輔導合法化。
(二) 惟與現有之法律規定抵觸,仍應依規實施建築管理,內政部營建署九十年七月二十六日研商會議紀錄結論:「該納骨塔已無輔導合法化之可能」。
(三) 九十年二月監察院糾正臺北縣政府,為免再有民眾誤購受騙,且為該建築物之安全及先人安奉長遠,既無法合法,建管主管單位應執行拆除。
 
  三、 違章不容再讓無辜的民眾受騙:
  (一) 該區主管建築業務之臺北縣政府針對上述違章,其間多次函告各違建搭建人停止販售納骨塔位,並要求違章業者儘速聯絡協調相關家屬妥善處理塔內先人遺骨(骸)遷奉事宜。
(二) 惟違規業者皆置若罔聞,不顧往生者遺骨(骸)保存及家屬參祀之安危,不遵守法律規定程序申請相關證照在先,嗣後仍公然繼續販售塔位違法經營。
(三) 臺北縣政府為避免更多民眾繼續被騙受害,乃決心執行拆除作業,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報導,將此違法行為公告週知。
 
  四、 為什麼要家屬留下電話:
  臺北縣政府希望為往生者骨灰(骸)家屬多爭取權益,惟一直無法得到四個違規納骨塔業者﹝龍晉殿、觀音禪寺、福德寶塔、佛光寺﹞配合拿出家屬名冊連絡地址和電話,因此趁清明掃墓期間以服務方式希望取得家屬的連絡方式,一來告知拆除之必要性,一來儘速全力幫助家屬爭取權益。
 
  五、 臺北縣政府和家屬站在同一陣線誠意要為家屬爭取權益:
(一) 已函請本縣公、私立合法納骨塔協調以優惠方式提供塔位。
(二) 協助家屬向業者求償之法律救濟可行方式之建議,並開闢專線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三) 目前工務單位還?有排拆,一旦排定一定澈底執行,到時請家屬為先人長遠著想,趕快遷移到公、私立合法納骨塔。

台北縣政府敬上
承辦人:宋博欽
聯絡電話:29686898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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