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關台北縣八里鄉華富山靈骨樓違建拆除案其中靈骨罐 |
|
欲寄存至本處所轄富德靈骨樓、陽明靈骨塔之民眾需準備文件及應注意事項說明如後
1:需準備文件
台北縣八里鄉公所華富山靈骨樓違建拆除案違建拆除公文通知文件
亡者除戶謄本乙份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影本乙份留存
申請人私章
2:應注意事項
(一)靈骨樓(塔)受理申請後,申請人應依管理單位所提供空置貯骨位選定寄存位置,再填具申請書,經核准並依規定繳納規費後,應於一個月內將骨灰(骸)交由管理人員驗存,並由管理單位填發寄存證(卡),逾期視同棄權,貯骨位由管理單位收回另行處理。
(二)骨灰(骸)寄存後申請領回者,應檢附原寄存證(卡)向管理單位辦理,經核准後始得領回,原寄存位置由管理單位收回另行處理;再寄存時須重新依規定辦理申請使用。
(三)靈骨樓(塔)貯骨位不得申請預留。
(四)靈骨樓(塔)寄存費用標準如下:
骨灰罐每個本市往生者壹萬元,外縣市往生者參萬元
撿骨罈每個本市往生者參萬元,外縣市往生者玖萬元
陽明山靈骨塔:北市北投區泉源路220號
02-28912083•「惇敘商工」站
富德靈骨樓: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五段190號
02-22391038•02-22391590
自行開車(從福德坑垃圾掩埋場入口處上山)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