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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5日 下午5:10.
....有消費者花了兩百多萬元,向代銷公司購買淡水「宜城墓園」的塔骨塔位,事後消費者才發現,購買塔位的這個墓園,根本是非法興建納骨塔,向新北市消保官申訴,經過協調,業者才同意解約還款。新北市消保官表示,這家「宜城墓園」儘管是合法公墓,不過沒有獲准興建納骨塔或納骨牆等,業者對外販售墓基或納骨塔,都已經違法。(林麗玉報導)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許宏仁說,最近消保官接到一位劉姓民眾投訴,指他的老母親,因為代銷公司業務極力推銷,竟花了兩百六十五萬元,向代銷公司購買淡水宜城墓園二十單位的納骨塔位,不過事後才發現,這個私立「宜城墓園」雖然是合法公墓,不過沒有獲准興建骨灰(骸)存放設施,也就是納骨塔或納骨牆等,根本不能使用及販售,甚至向代銷公司買了二十個單位的納骨塔位,代銷公司也沒有給任何「書面契約」及「權利證書」,只收到一份受訂單、及記載不全的「骨灰位使用權狀」,向新北市消保官申訴,經過消保官協調,業者才同意解約還款。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許宏仁提醒,這家「宜城墓園」儘管是合法公墓,不過沒有獲准興建納骨塔或納骨牆等,消費者不要受騙,私立宜城墓園對外販售墓基、或骨灰(骸)存放單位,都已經屬違法,代銷公司也不得販售宜城公墓的墓基或骨灰(骸)存放單位,否則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8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繼續販售,可以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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